一、海洋音樂祭不是一定要給角頭作,得標與否應該回歸競爭機制來談:既然是北縣府BOT的案子,就沒有一定要交給角頭做的道理。誰都可以提案競爭,理想上是出錢的人(北縣府、貢寮鄉)依照活動需求,評選出適合承辦的單位。所以應該要關切的是貢寮鄉公所徵選過程有沒有瑕疵?是否如外界所言因為開標時間不當導致甄審委員缺席?當然這跟政黨也沒有關係,北縣早就換黨執政了。
二、音樂祭的未來和招標事件是兩回事:由官方經費舉辦任何活動,原則上是不能有售票的考量,無可厚非。但經營音樂祭應該長遠思考,官方退出、民間辦理是可行的方向,我想圈內人都同意售票考量是長久經營之道,這是讓音樂祭健康化的方式,所以應該趁機灌輸樂迷們支持角頭的理念和付費的觀念,但這跟招標事件無關,跟民視無關,硬要混為一談只會讓社會大眾誤解各自的立場,雙方各說各話,落得跟政客一樣嘴臉,何必?
如果我們都熱愛海洋和搖滾樂,都曾關切貢寮沙灘因為核四興建而流失了多少,都希望台灣有超棒的海洋音樂祭,那麼請在支持張四十三之前先想清楚這些事,先瞭解自己反對什麼、要什麼,這才是重點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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