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...尤其當我笑笑的,擺出不瞭解她為什麼這麼想的表情時。心裡想,原來這就是玩弄別人的感覺啊。」我他媽的一定要用力記下來。
原來跟自己不在乎、或不想尋求共識的人相處,蒙混過去是最方便的方式,隨便什麼表情都行,大眼睛的話就裝無辜,耍心機的話就再加上一兩句若有似無的話。看著對方隨著被害妄想症的病情出現不同程度的想像,或受傷或恐懼。你明白一切都是沒必要,但是爽。
誰叫她是擺盡姿態而且你又不在乎的人,咎由自取。
什麼事都忘得快的個性,偏偏就是會記仇,不是想報復,而是要提醒自己保持距離。反覆幾次之後就會絕望,把自己關起來,或者不再相信某些價值,在不影響自己和別人的前提下的距離,自私並且任性著。
一直都是這樣。
壞脾氣的人最簡單。可惜那樣的我已經是過去式了,不知為何竟感到十分十分地失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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