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為一個blogger,我發現自己一點也不稱職。
老是覺得自己的字還是為了某些人而存在的,某些寫句子段落或者是語法,不僅是用不用第一人稱的問題。
以前聽某個女作家建議別人不要用第一人稱寫作,因為很容易引人對號入座,大家總愛把真實融入虛構,無可厚非。但是用第三人稱的確是奇怪的,一開始就像個不相關的故事。不相關的情境會改變閱讀的心態。
寫字究竟是為了什麼,通常是跳脫不開寫給某人看的(或者說是尋找看的懂這些文字的人吧),或者,擺明了就是寫給大家看的,兩者都不是我當blogger的原意,溝通的目的或者是品牌塑造。太煩了。
我需要一個休息的地方,自由自在的葡萄國之類的。
比如說我今天才上班就想下班了之類的唉唉唉。
Posted by: veela | July 15, 2004 at 12:18 AM
對呀,像你的感覺一樣,太煩了。
後來我乾脆把所有我寫blog的原因都歸類成一個--為我自己寫,
(例如寫給別人看其實是自己愛現所以是為了為自己的虛榮心寫的)
這樣既簡單又不煩惱了。
你試試吧。
Posted by: Kyle | July 14, 2004 at 11:15 AM